医学实验中心高分通过三级甲等医院复审
任新明
2月9日至10日,在自治区卫生厅崔学光副厅长的带领下,由中国医院协会医院评估部部长陈晓红任组长,中国医院协会医院评估部副部长王吉善、宁夏医学会副会会长蒋兴国任副组长,从区内各级医院抽调的评审专家等30人组成的自治区卫生厅等级医院评审专家组,对我院进行了为期2天的评审。
2月10日下午,随着自治区卫生厅三级甲等医院评审专家组副组长、宁夏医学会副会长蒋兴国宣布: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评审成绩为971.15分,高分顺利通过复审。自此医学实验中心也在此次复审工作中也以优异成绩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
在此次复审工作中,医学实验中心在科主任领导下,严格按照卫生厅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评分细则(试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做好了精心筹备,确保了复审工作顺利进行。
医技检查组的杜宗孝主任及检查小组成员对实验中心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仔细的督导检查,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指标测算等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医学实验中心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评审。在评审工作反馈会上,医技检查组对我院ISO15189质量体系建设给与了高度评价,对实验中心的工作亮点和近年来取得的进步给予了表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严谨的态度全面接受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