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8-05 点击数:
各临床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微生物标本采集时间,保证检验质量,现要求微生物所有标本必须录入采集时间,各临床科室采集完标本请及时扫描条码,并按规定时间及时送至实验室。若无采集时间,标本一律拒收,具体标本送检要求如下表所示:
望临床各科室工作人员相互告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疑问,可电话联系医学实验中心微生物组
联系电话674-4013 谢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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